根据宁波市海关稽查处通知,经过前段时间的资格申报和资格评审工作,宁波市10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宁波海关批准, 准予协助海关开展稽核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关在实施稽核查及贸易调查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会计、税务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稽核查业务。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的专业结论,经海关认可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为此,宁波海关于近期开展了社会中介机构的准入申报评审工作。
被准予协助海关开展稽核查业务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国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能在宁波大市十家事务所中居其一,准予协助海关开展稽核查业务,彰显中禾信诚信专业、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之路,在不断地走向成功,走向新时代!